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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人因操纵“能源钚”实施募捐诈骗被判处无期徒刑

imtokenusdt钱包 2023-01-26 05:37:13

【直接讯北京12月13日电】(刑事法院)12月11日,杭州中院以集资诈骗罪公开宣判“能源加州”投资平台。被告人夏鸿明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傅跃迪、宣立群、夏一峰、徐金福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以上6年以下,并处罚金40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本案是杭州迄今查处的最大一起以“区块链”为幌子,以“虚拟货币”交易为犯罪手段的集资诈骗案。

法院查明:被告人夏红明于2014年2月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6年5月底6月初,依托服务器位于海外的能源锛投资平台募集资金,并从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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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上旬,夏红明委派其实际控制的浙江冠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新公司)员工夏一峰出国联系能源锎的引进。投资平台。随后,夏鸿明与平台各方约定,由其负责能源锎投资平台在中国的推广和营销。后来夏鸿铭与傅跃迪、宣立群、夏一峰、徐金福等人知道能源锶平台没有实际的商业项目,仍然在浙江、上海、江苏、黑龙江、吉林、江西、洪港澳等地多次举办能源锎投资平台推介会,通过口耳相传,宣传投资平台发行的锎币,稳赚不亏等,吸引公众投资能源锎平台。

2016年9月,为加大能源锟投资平台的推广力度,夏鸿明还联合陆敏飞等人投资设立了浙江锟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锟公司)。公司以公司名义开发推出“锎钱包”手机APP,并接入能源锎投资平台,方便投资者使用手机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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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红明指示夏一峰联系平台注册激活首批国内能源锶平台账号并由其控制使用,并配合平台设置账号推荐激活、多级分配账户数、左右线 开发团队等运营模式,采用配给下线数量对应发行鎏币的方式,诱导投资者层层开发下线,确保夏红明位居榜首平台以盈利为目的的投资层次。同时,夏红明等人通过宣传平台推出“玩模拟”,即预测赌博游戏、“小精灵挖矿”等高收益可赚取鎏币提现作为诱饵,诱使投资者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投资。投资者注册进入平台后,推荐人必须出示0.01 CF或0.1 CF激活账户,从而与推荐人形成上下级关系。投资者需要将所投资的人民币资金以6.79左右的固定汇率兑换成虚拟美元给平台银行家或投资者银行家,方可按平台现价购买锎币进行投资;投资者卖出加州套现时,可在固定汇率6.66左右兑换人民币后提现。

2016年10月,为延缓投资者通过“模拟”获得的鎏币提现给平台带来的资金压力,夏鸿明与平台推出“鎏金商城”,限制“模拟”收益. 30%的收入必须在商场消费。除了40%的收入可以立即提取外,其余30%的收入可以延迟1年后提取。事实上,商城主要由夏鸿铭控制,并从平台获得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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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持资金运行,营造能量只涨不跌的假象,2016年6月上旬夏红明等人与平台合作,将锎币单价控制在16美元左右,2017 年 9 月升至 16 美元左右。33 美元增加投资者信心虚拟币诈骗案例与判法,进一步扩大募资规模。事实上,这是一种先账户后还款的方式,由投资者低价买入鎏币,再高价转售给后续投资者,虚拟鎏币没有实际价值;夏鸿铭等人因为上述操作,免费获得了巨额锎币。并将其转售以获取利润。

2017 年 9 月上旬,随着国家出台管制虚拟货币交易的规定,投资者开始大量抛售鎏币以提取现金。在夏红明等人的参与和控制下,能源锎投资平台关闭锎商城,暂停锎币交易,进而限制交易。最后将平台鎏币导入对外交易和提现,操纵鎏币单价跌至3美元左右,然后继续。降至约 0.$6。至事发时,广大投资者的财产损失已达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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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红明等人将上述资金大部分用于购买房产、汽车、土地、商业保险等,部分被转移到海外,用于虚假宣传和维护公司运营等还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夏鸿明、傅悦迪、宣立群、夏一峰、徐金福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投资网络虚拟货币为名虚拟币诈骗案例与判法,以承诺高额收益为诱饵,通过价格管制、还款等方式向公众非法集资,给被害人造成特别巨大的财产损失,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集资诈骗罪中的作用和地位,法院通过区分主从犯的方式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操纵“能源钚”投资平台实施集资诈骗,夏鸿明被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