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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比特币交易乱象:玩家被抓近3亿元!

imtoken钱包官方苹果 2023-05-01 06:10:21

【PConline资讯】“我从2017年开始接触比特币场外交易,今年被骗超过200万。”王哲(化名)是资深的比特币“搬砖工”,即高买高卖的低比特币场外交易者。在比特币供应链上的“家”位置,王哲也在低买高卖的“搬砖”业务中获利。银行倒闭了。”

这也不例外。在4月份曝光的杭州比特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王哲并不孤单。有100多名球员。据玩家统计,总共有7000多个比特币。 ,涉案金额近3亿元。 “场外交易”的规模和形式震撼了整个“币圈”。

据记者调查,此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两名比特币“搬砖工”分别是浙江丽水人35岁的周毅和黑龙江省薄利县30岁的李翔。 在微信群里,他们通过两种方式从100多个“搬砖工”手中拿走了7000多个比特币:“像期货”交易和贷款利息返利。其中,最“惨”的是被600多个比特币一扫而空,损失近3000万。

据玩家介绍,本案涉及的7000多枚比特币中,不到90%发生在贷款利息返利业务上。然后,由于参与了他们的“准期货”交易,他们没有得到硬币。

目前,第一批玩家已报案,杭州市滨江区公安局已对周毅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针对目前案件进展情况,杭州市滨江区西兴派出所5月21日回复记者称,周毅、李翔等人已被刑事拘留,今后将继续调查。

微信群QQ群“圈熟客”

低买高卖,从平台间的差价中赚取利润。有些人每年赚几百万

杭州比特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几乎都发生在“烧饼店”和“明天会更好”两个微信群中。周毅和李翔是“明天会更好”微信群的交易员。通过近两年及时兑付货币建立的商誉和低价“期货”建立的价格优势,圈出了一批老客户。

具体交易流程如下。如果买家A认为周毅和李翔的价格合理,可以在微信或QQ上私聊,确认后将资金转入指定银行账户。 1-2天后,周毅将比特币发送到A的指定地址。 A 通过他的钱包地址看到收到的比特币。

在比特币交易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比特币地址,地址之间可以相互转移比特币。比特币交易必须经过系统6次确认后才能入块。

张明(化名)是芝麻店微信群的“常客”,他告诉记者,“在周毅和李湘入群之前,我在‘烧饼店’群里交易了超过一年。后来在群里观察了半年,觉得他们靠谱,第一次跟他们两个交易是去年夏天,然后每周跟他们买3次比特币,直到他们在今年 4 月失去了联系。”

他回忆说,“每笔交易(跟两人)的金额大概在两三百万左右,近一年的累计交易额上亿人民币。他们的比特币价格相当低。今年我还赚了将近一百万。”

有很多比特币微信交易群,比如“烧饼店”、“明天会更好”。国内比特币交易所关闭后,不少比特币“搬砖家”转向微信群、QQ群,进行线上一对一零手续费交易。这样的群体往往是“熟人圈”,只有具备一定的信任值,才能推出“先付钱,后投币”的交易方式。他们主要靠在各大平台之间漫游,赚取平台间的差价来盈利。

据记者观察,目前仍有不少微信群参与比特币场外交易,但群名中不会提及“比特币”,而是使用“烧饼”、“梧桐”等代号。在数百人的群体中,“交易员”会直接出价“39250 10”,“40250 20”,意思是“我要以 39250 元人民币的单价买入 10 个 BTC”,“40250 卖出 20”个 BTC ”。如果有人有兴趣购买,他们会与交易者私下交谈。

但是,进入上述微信群并不容易,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护照信息并得到群主的保证才能进入。

在记者申请比特币微信群成为“交易员”时,微信群主告诉记者,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向群主提供币中所谓的“KYC信息”圆圈,即身份证/护照的正反面,以及自己持有身份证/护照的三张照片;第二点比较重要,要取得群主的信任,让他愿意担保你入群。

“因为我拉你进群,就等于保证了你,万一你拿了别人的钱跑了,一定要根据这个信息找到你。”上述群主说。

“类期货”交易模式

收到货款后1-2天,发币单价比即时交易便宜100多元

" 与一只手付钱一只手付币的交易模式不同,周毅等人卖出的‘期货’是在收到钱后1-2天发行的。平均而言,一个比特币便宜100-比即时交易。150元。”不少玩家告诉记者,“这个价格很诱人,很多人提前预定,然后再找家赚差价。”

正是这种基于一定价格优势的“准期货”交易模式,让周易和李想迅速走红圈。跟素未谋面的陌生人进行这么大一笔交易,依然是通过“先付款,后付款”的方式,在圈内很少见。

张明是早期接触比特币场外交易的“搬砖人”。他第一次接触OTC交易是在2017年,他告诉记者,他观察了周毅和李翔近两年,发现他们每次在群里大批量发货,发货也很及时,有没问题,所以他觉得两人的名声不错。 ,开始与他们交易。

具有一定渠道和圈内“口碑”的“比特币场外交易商”,在比特币供应链中处于“上位”位置,服务于其他“搬砖者”,收取担保服务费或交易利润传播。

由于全球各个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市场行情不同,价格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搬砖工”在各大平台间游走,赚取各平台间的差价获利。 “搬砖”的具体形式分为:国外平台与国内平台之间的“搬砖”;国内平台之间“搬砖”。

张明透露,2017年他在微信群里买了35个比特币后,看到当时买的价格低于韩国最大交易所Bithumb的报价,于是在Bithumb上卖出及时获得了一次性利润3.$50,000。

” 后期周毅在群里出现的频率不高,李湘充当周毅的手下,从周毅手里拿比特币在群里卖,一枚币会更贵“比周益平均。十块钱。”张铭透露,汇款账户是周毅指定的银行卡号,而李湘只是帮周毅统计了交易次数。

借款利息“诱饵”

近90%的玩家参与借贷利息支付业务,每日每币100元利息

除了上述比特币“类期货”交易外,周易还推出了“贷币返佣”业务,即向微信群老客户租用比特币,并承诺支付高额利息。据悉,单个比特币的日利息可达100-120元。

张明透露,本案涉及的7000多枚比特币中,只有不到90%是为了日常利息,他们主动将比特币放到了两人手中。超过 10% 的人因为参与了“准期货”交易而没有拿到币。

另外,有本案玩家告诉记者,他们之前为周毅买过比特币钱,但在发行时间之初,周毅和李湘还问他们:“比特币急吗?我不币不多,不急的话,借给我,我每天给你利息。”

不过,据记者了解,这些玩家大多不接受贷款返利,而是敦促两人尽快发币。但经过多方催促,周毅两人只是私下转了一笔“赔偿金”给在微信上发难的客户,称“马上发币,然后等着。”

球员王平(匿名)告诉记者,4月5日,他还收到了700元的赔偿金。 “我知道那段时间其他人也收到了赔偿金,有的几百元,有的几千元,但后来钱没有转,也没有再发币。”后来买币的玩家并没有得到所谓的“补偿金”。

从“好名声”到失去联系

周毅曾拉群解释得知消息后失联

得知交易员带钱“跑路”后,让“搬砖工”王哲感到“绝望”的是,仅今年(其他地方)他就被骗了两次,包括这次被骗。周毅、李湘等人“横扫”60万余元,今年被骗200余万元。

从今年4月开始,张铭也发现,一向按时还款的两人,因种种原因开始拖延。

张明一开始并不担心,“毕竟他们两个名声不错”,甚至在第一批比特币入账之前,他就花了近百万再次购买了几十个比特币。在两笔交易中,他分别从周毅和李翔手中购买了 85 个和 25 个比特币,累计金额超过 400 万。

但是距离该发币的时间越来越长,他也渐渐觉得“不对劲”,“没想到我在微信群里问的时候,竟然有这么多好久没拿到金币的人,感觉情况不对,太好了。”张明说。

另一位玩家告诉记者,在花了40万多买比特币的两天后,当他问李想为什么不按时发币时,他被周毅直接拉到了一个“维权团”里。 100多人,没有多解释,也没有提到任何赔偿,她说“瞎了脸”。在所谓的“维权群”中,除了周毅和李想,都是没有按时收到比特币的买家。

在“维权群”中,周毅发了一条与名为“梅森”的微信对话,向大家解释,周毅声称这个“梅森”位于巴西比特币交易交流群,由于巴西环境混乱,比特币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继续,导致无法支付货币。

4月14日,周毅在维权群发视频,再次提出补偿方案。视频中,周毅表示两人现在欠的太多了,比特币一时还付不完,但“还能赚钱”,所以会把每天赚到的5个比特币的利润还给大家,并且不会被欠比特币正在慢慢得到回报。不过,群里不少人表示,已经不再相信他们两个了。 “我觉得这是在骗我们,我不接受。”张明说。

“石匠”圣物在哪里,和周易有什么关系,是否真的存在,大部分玩家都不知道。虽然有玩家说后来和石匠取得了联系,但在对话中,石匠说他确实收到了周毅的期货,并声称硬币也是给了他(周毅)的。

之后,在群里得知有人决定报案后,周毅和李湘“失联”。

调查

杭州警方立案调查玩家“不吸”定性有争议

“4月10日,我等不及了,我告诉交易组他们两个没有发货,发现这么多人没有收到硬币。当时,我觉得第一时间报案的张明说。

4月16日,20多名买家决定前往杭州报警。

根据立案通知,杭州市滨江区公安局对周毅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已立案侦查。有玩家透露,另一名嫌疑人李翔也在5月初被公安机关抓捕拘留。

在维权组,记者观察到,玩家最关心的是如何定性案件。他们对目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定性表示不满,“两人因为巴西的一个问题无法发币,并不是故意作弊”。

“通过与律师的沟通,我发现困难在于一些被强制接受贷款关系的购房者很容易被认定为自愿贷款关系,很难从法律上确定它不是吸盘”,一位买家告诉记者,他很担心。

“我们只是想向警方提供更多信息,以证明他们在 3 月初就知道无法发行硬币,并且此后的交易不仅是非走私,而且是骗局,”几位买家说.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的区别在于目的是否非法占有。”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凯曾公开表态。

许凯分析比特币交易交流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简单来说就是当公众存款被非法吸收时,融资人不具备向不特定人群公开融资的条件,目的不是占有你的货币融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是,如果融资人一开始就以非法集资为目的,以诈骗您的财产为目的,则构成集资诈骗。

维权组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买家。因为时差,有人几乎一天24小时都在说话。他们在回国报案的群里不停地反馈,也在群里讨论警方受理案件后的反馈。意思。

针对目前案件进展情况,杭州市滨江区西兴派出所5月21日回复记者称,周毅、李翔等2人已被刑事拘留,将继续调查未来。

风险和法律界限

“基于比特币的场外交易很难获得法律认可”

在微信群里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也可以进行大额交易,这无疑为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那么,比特币场外交易的法律界限究竟在哪里?

中国银行法研究会理事肖萨表示,此类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不确定的,个人偶尔的行为是合法的,这样做可能涉嫌非法经营。

早在2017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就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提醒投资者通过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参与投机炒作,面临价格大幅波动和安全风险,并指出各类所谓“货币”交易平台没有在我的国家合法建立的基础。

根据openlaw,共有461个与“比特币”相关的法院判决。文件的判决时间显示,从2014年到2018年,比特币相关判决数量猛增,5年内分别为9件和26件。 , 54, 120, 216.

案由显示,“侵犯财物”相关案件153件,占比最大,其中盗窃罪判决98件,诈骗罪判决37件。

除了明确禁止的 ICO 之外,比特币 OTC 交易目前是否合法合规?

2013年,我国对比特币本身的法律属性给出了明确的定义: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即承认其“财产”地位。 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通则》再次确认虚拟财产受我国法律保护。

小萨分析,基于此,在我国拥有比特币是合法的。

在我的国家兑换比特币是否合法?小萨认为,个人之间偶尔的交流是合法的。在她看来,我国法律中的“所有权”包括“处分权”这一重要权利,如何处分是所有者的私权,他人无权干涉。

但是,如果把比特币当成一种金融产品,作为一种业务,专门用来撮合赚取差价,就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具体而言,可能涉嫌违法刑法第225条规定的经营行为。

根据张明凯的《刑法》,非法经营罪所保护的合法权益是市场经济秩序。不得有违反国家市场经济管理规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市场经济发展的行为。

小萨表示,在与团队其他律师(前刑事法官)的交流中,他认为出于刑事政策的考虑,对于一些用比特币换生意的人来说,赚取差价,造成了沉重的打击。给客户造成损失,造成严重损失。不能排除行为后果,依据刑法第225条第(4)款“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向最高人民法院报案,最终认定某行为构成犯罪的形式“逐案批准”。

在发生法律事件后,如果他们向最高法院报告“逐案请求”,他们将如何表征市场上的此类行为(信息匹配、直接交易对手等),以及他们是否会关注当前形势、政策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吗?

讯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义表示,从目前国家监管政策来看,国内比特币交易违反国家监管政策,基于比特币的场外交易很难获得法律认可。

基于比特币的场外交易有很多,类似期货和证券的交易形式也很多。一旦发生纠纷,投资者会遇到以下困难:一是法律证据难以获取,因为网上交易通常以数据的形式展现,证据难以固定;二是国内法律,对此类交易基本持否定态度,国家多次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如果投资者参与交易,可能需要自己承担风险。

王德义表示,他了解到一些网络平台通过虚构交易方式骗取玩家比特币,实际上侵犯了比特币玩家的财产权。他认为法律应该保护球员的财产权。